活動訊息
《防疫重要通知》12/10起本院最新陪探病規範
□探病規定
1.12/10 起,全國病房【有條件開放探病】,每日固定一時段(10:30-11:00) ,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。
2.有COVID-19相關症狀、自主防疫期間、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應盡量避免探病。如必要探病,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,並攜帶身分證(或有照片之相關證件) 。
□【陪病者1名】,陪病者均需篩檢:
1.陪病者人數限1名(含照顧服務員)
2.無論是否完成疫苗注射,皆須:
(1)於入院當日接受公費家用快篩檢驗
(2)公費限制1名
3.【符合以下條件陪病者人數上限為2名】病人為兒童(12歲以下)、老人(65歲以上)、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特殊必要者。
4.更換陪病者-加護病房轉出/轉入產生之陪病者-公費家用快篩。非上述狀況之陪病者更換-自費家用快篩。
□【住院病人】,住院病人均需篩檢:
1.全國住院病人,無論是否完成疫苗注射,皆須:
(1)於入院當日接受公費家用快篩檢驗
2.無症狀且無 TOCC 之病人於住院期間,醫院得依社區傳播風險及實務需求,於病人住院後3-5天、定期每週、需執行侵入性處置或手術前、其他經醫師評估有需要篩檢等情形,執行公費家用快篩。
上述規範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&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公告辦理。